关于赵安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1-00337
  • 2019-03-20 00:00

盐津县人民政府文件

盐政发〔2019〕13


盐津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安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盐津县委《关于赵安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盐委〔2019〕2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19年3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

赵安海 任盐津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贺吉君 任盐津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朱 敏 任盐津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刘 军 任盐津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罗华锋 任盐津县民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朱应和 任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王 伟 任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 明 任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林 任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严弟贵 任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长江 任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延用试用期);

王朝贤 任盐津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德卿 任盐津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龙 滨 任盐津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蒋 松 任盐津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宁勤凯 任盐津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朱应秋 任盐津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罗洪斌 任盐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何万能 任盐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宇清 任盐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吴昌平 任盐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何万仁 任盐津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唐天国 任盐津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毅 任盐津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盐津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陈义宽 任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李代文 任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李晓红 任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王兴亮 任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张正杰 任盐津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唐江泉 任盐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陶 俊 任盐津县信访局副局长;

周 芳 盐津县信访局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罗成江 任盐津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徐 宁 任盐津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局长;

罗均洪 任盐津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副局长;

何 敏 任盐津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副局长;

安寿凯 免去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盐津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