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津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文书送达公告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1-00379
  • 2021-03-15 00:00

  国家税务总局盐津县税务局第二税务

  分局文书送达公告

  盐二分税公告〔2021〕1号

  

  盐津上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375XXXX707B),法定代表人章英启(居民身份证件号码512527XXXXXXXX051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盐津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盐二分税限改〔2021〕14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盐津县税务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