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公安保卫工作,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准确掌握社会治安情况及重要信息,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负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对全县的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破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特种行业、危险物品、户籍、居民身份证,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依法关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拘留受治安处罚的人员,并进行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县道路交通、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巡逻防范,维护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指导、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其组织建设和业务开展。
(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承办盐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盐津县公安局设18个内设机构和13个派出所。
(一)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调度有关警种进行处置;按照预案和局领导的指示对突发事件、重大案件和重大治安保卫任务进行调度指挥;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研判工作;负责起草并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工作;负责接待、督办、保密、统计、文电收发运转、档案管理、公安史志、等工作。
内设情报中队、110接处警中队、文秘综合中队。
(二)政治工作办公室。
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建设;负责县公安局的人事、警衔、劳资管理和优抚工作;负责公安宣传、教育培训、立功创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公安队伍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对策和制订规定;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推荐干部工作;负责县公安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工、青、妇等工作。
内设干部管理中队、宣传教育中队。
(三)公安纪委。
在县局党委领导下,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维护党章和其它党纪党规,监督检查全局民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组织协调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县公安局内设机构经费收支账务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对各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查处民警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组织开展对民警的警示教育工作。
内设纪检监察室、审计室。
(四)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组织开展警务督察活动,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受理群众对民警执法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及时查处投诉案件。
(五)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基建、车辆管理、政府采购及其他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内设装备管理中队、财务管理中队、基础建设管理中队。
(六)法制大队。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局各部门的执法活动,推动公安法制建设;负责组织或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内设刑事执法监督中队、行政执法监督中队、综合信息中队、控告申诉中队。
(七)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加挂反恐怖大队)
负责搜集、研判、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搜集、研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情况;组织开展敌、社情调查,对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点部位、复杂场所和重点人员的控制工作;搜集、研判、处理邪教组织的情报信息,打击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侦察、控制、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负责收集、分析、研判本县反恐怖情报信息;研究制定反恐怖防范标准、规定、等级防范制度等,并按防范等级确定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地方的反恐怖防范工作协作和联络机制,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组织开展部门反恐怖防范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内设情报信息中队、行动中队、综合信息中队、防邪反邪中队。
(八)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的刑事侦查工作,指导、协助派出所办理因果关系明显的刑事案件;参与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各种刑事犯罪的情况和资料信息;开展好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内设重案中队、刑事科学技术室、情报信息中队、行动技术中队、盐井刑侦中队、普洱刑侦中队、柿子刑侦中队、牛寨刑侦中队。
(九)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收集、分析、研判、上报全县治安信息;依法查处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办理各类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组织、指导和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负责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及其它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警保卫工作;指导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指导全县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和保安服务业工作。
内设基础业务中队、直属中队、警保卫中队、行动侦察中队、情报信息中队。
(十)禁毒大队(加挂盐津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收集、掌握、分析本县毒品犯罪情报信息,制定对策;承担对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侦查破案;开展禁吸、禁贩、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指导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者进行强制戒毒;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物品的管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承担盐津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内设两禁中队、毒品案件侦查中队、情报信息中队。
(十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收集经济犯罪的情报信息,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及对策;侦破办理经侦部门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加强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内设金融犯罪侦查中队、财税犯罪侦查中队、综合信息中队。
(十二)巡特警大队。
负责主要街面上的巡逻执勤任务,及时化解和处置一些巡逻中遇见的问题;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以及严重寻畔滋事,群体性械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事件;配合侦查部门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参与维护大型活动的秩序,处置在这些活动中的突发事件;担负预防和处置紧急治安问题,及时救援危难群众;发生重大的灾害事故时,负责维护秩序、协助抢救伤员等。
内设内保中队、巡逻中队、综合信息中队。
(十三)交通警察大队(加挂盐津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规章,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负责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的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处理全县范围内的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内设综合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车管所、法制中队、农村道路安全宣传管理指导中队、普洱中队、柏杨坳中队、柿子中队。
(十四)出入境管理大队。
受理本县公民因私出国、公民因私赴港澳台申请及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换发、补发、延期、加注;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出境、居留、旅行等签证(证件),并实施相应管理;办理本县发生的涉外案(事)件和内地公民违反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事)件;负责全局有关警种对境外人员管理的政策指导;负责法定不批准出境报备人员的录入、传输、查控及有关归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宾馆饭店的涉外管理工作。
内设管理中队、综合信息中队。
(十五)网络安全管理大队。
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热点事件、重特大事件、炒作事件的舆情信息,做好舆情监控工作;组建网评队伍,指导网评人员及时开展工作;负责网吧管理,办理辖区内涉及网络违法犯罪的刑、治案件;落实ISP、IDC及联网单位备案管理工作及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工作;负责机要管理、公安信息网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安重大任务的通信保障。
内设监控中队、案侦中队。
(十六)森林警察大队(加挂盐津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察局(七局)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等刑事案件;负责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和制售伪劣商品等领域犯罪侦查及查处上述应当由公安机关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在林业和草原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工作。
内设综合情报人事保障中队、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犯罪侦查中队、食药品犯罪侦查中队、黎山中队、普洱中队等机构。
(十七)监所管理大队。
负责关押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关押全县一年以下的短刑犯,承担外县地区人犯的寄押任务;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裁决拘留人员执行行政拘留;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做好深挖犯罪工作和配合侦查、预审、起诉、审判工作。
内设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深挖犯罪侦查中队、综合信息中队。
(十八)派出所管理指导大队。
负责指导全县新时代公安派出所正规划建设,组织实施派出所分类考核评价及报表减负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各乡镇派出所社区(农村)警务,组织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工作;负责指导各派出所常住人口、重点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户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指导开展全县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公安派出所群防群治组织建设、“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开展重点上访人员稳控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综合中队、基层基础中队、户政管理中队。
三、派出机构
(一)盐井派出所。内设社区中队、刑侦中队、治安中队、勤务指挥室,分别由副所长兼任中队长(主任)。
(二)普洱派出所。
(三)中和派出所。
(四)豆沙派出所。
(五)柿子派出所。
(六)庙坝派出所。
(七)滩头派出所。
(八)兴隆派出所。
(九)落雁派出所。
(十)牛寨派出所。
(十一)黄葛槽派出所。
(十二)工业园区派出所
(十三)串丝派出所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45,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
盐津县黄葛槽政通路17号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0870-6631200 6631289
传真:0870-6631289
负责人: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