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1-00421
  • 2023-01-12 18:00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负责盐津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的建设;根据盐津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断完善政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中心、中介超市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相关工作进行标准化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综合服务、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等。

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县工程建设招投标、权限内采矿权出让、土地出让、国有产权处置、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受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违反招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建设并管理招标投标评委专家库;建立健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各方信用管理和披露制度;履行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综合监管职责。

四、负责政务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管理系统以及中心电子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后台维护工作;负责改善各“窗口”的办公条件,优化服务环境,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场所。

五、负责局机关及其下属中心的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六、负责对县级分中心和各乡镇为民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指导。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九、办公地址

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文远路11号。

十、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500

联系电话:0870-6636202

负责人:刘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