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1-01405
  • 2017-02-07 11:32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盐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1月1日至2016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以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虽然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群众参与热情不高。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群众基础较为薄弱,不少群众缺乏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是安全生产工作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

为此,今后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公开力度探索创新安全生产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