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共和国|中华民族共和国|中华民族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回应解读等工作,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使政府工作更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动政府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多样化的需求。
(一)依法主动公开。2021年,县林草局通过盐津县人人民政府网站依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355条,并在盐津县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完善政策解读和办事指南专栏,围绕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惠民利民举措及新旧政策差异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开展解读。
(二)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新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通道,做到及时提交及时受理。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公文规范管理要求,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主动的公开,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
(四)不断强化监督保障。一是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人员变动和调整,及时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来抓,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加大政务公开统筹协调力度。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共和国|中华民族共和国|中华民族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行署工作要求安排,及时处理好上级的工作任务,并将工作落实到实处,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以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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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缺乏足够的重视。二是信息的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公开信息的多样性有待拓展。四是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需加强和深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新《条例》的宣传贯彻。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新《条例》,加深对新修订《条例》的了解程度。同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推进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落实。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催办机制,增加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完善公开形式,积极稳妥推进林草业务政务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重点抓好林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助力优化全县营商环境。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