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关于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市环境局盐津分局
  • 734298571/2022-02419
  • 2022-10-10 12:28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关于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1010日-202210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870-3035578、3031015(县生态环境局窗口)0870-3035586(传真)

通讯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津民路80号黄金水岸1栋1楼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政通路28号

编:6575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华晟混凝土搅拌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

盐环准评﹝20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