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市环境局盐津分局
  • 734298571/2022-02422
  • 2022-10-10 14:23

关于202210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及信息公开要求,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0月10-2022年1014(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0-3035578、3031015

真:0870-3035586

通讯地址: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政通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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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盐津县柿子镇三河村电石弃渣综合利用处置工程

建设单位

盐津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盐津县柿子镇三河村田坎社大山,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500m2,处理1.8万m3电石弃渣并对电石渣堆场进行生态修复。将电石弃渣作为路基填充材料、路边排水沟修筑材料及路基挡墙墙背修筑材料混填到柿子三河村农村公路建设中,将公路项目开挖的土方表土换填到电石渣堆场,对电石渣堆场进行修筑挡土墙及种植绿化植被,恢复堆场生态环境。包括主体工程(周边修建排水沟+挡土墙+边坡防护工程+植被恢复)、辅助工程(新建300m2堆土场)、公用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给电系统)、环保工程(临时沉淀池12m3、雨水收集池8m3、排水沟、垃圾桶、围挡、绿化2500m2)。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34.1万元,占比42.6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一)水环境:①施工废水主要是在建筑材料冲洗以及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②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后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等,不外排;③地表径流经截排水沟收集后进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活动(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二)废气:①设置连续、紧密的钢骨架结构围挡,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能够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②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垃圾在运输出场时采取封闭运输方式,在项目范围内运输的车辆保持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③在施工场地土方作业时,必须采取湿法作业,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非雨天每日洒水次数不得低于2次;④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⑤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⑥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三)噪声:①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作业方式;③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进行施工,禁止夜间施工;④降低人为噪音;⑤场界设置围挡,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①项目施工土石方开挖量较小,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于项目内低洼地带利用,无弃土方产生;②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③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利用或出售给收购商送交收购站,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

(五)生态:①采取洒水降尘的方式减少粉尘对项目区植被生长的影响;②施工后期在临公路一侧修筑挡土墙,项目区修建边坡防护墙、截排水沟并种植绿化植被,进行水土流失防护。

运营期:

(一)水环境:本项目为电石弃渣固废处置工程,处置完毕后进行生态修复,运营期内容主要为植被成活初期的管理,且不建设管理用房,2名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村民自建化粪池处理。

(二)废气:运营期间没有废气产生。

(三)噪声:仅有管理人员巡检人为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四)固废:2名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管理人员统一收集自行带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点进行处置。

(五)生态:施工期结束后,应在种植植被区域悬挂环境保护的警示标识,避免新种植的植被受人为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