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关于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
  • 734298571/2023-02732
  • 2023-01-13 10:32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关于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1月13日-20231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870-3035578、3031015(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窗口)、0870-3035586(传真)

通讯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津民路80号黄金水岸1栋政务服务大厅三层(投资服务专区)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6575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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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昭通盐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柿子镇新生村瓦店头加工厂项目审批意见.pdf

盐环准评﹝2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