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二)保证监督职能。
(三)教育和管理职能。
(四)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五)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下设站所职责
(一)财政所
1、政府机关站所财务管理
2、村级财务代理服务
3、涉农补贴发放管理
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理
5、财政资金监管
(二)扶贫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审定扶贫项目,管理信贷扶贫、异地开发移民扶贫、世行贷款扶贫、科技扶贫,重点村,安居温饱村建设和水电路基础设施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
3、协调组织文教部门和农科部门加强智力扶贫,科技扶贫,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团地区的科技进步。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乡(镇)、重点扶持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5、指导帮助贫困地区,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解决剩余贫困人口温饱,加快脱贫步伐。
6、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7、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三)社会管理综治维稳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负责来信来访、司法调解、处置突发事件、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本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文明创建工作。
(四)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交办的日常工作和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情况综合、文秘事务、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五)农综站
主要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动物防疫、畜牧水产、农业机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林业管理站
负责林业资源的监督管理,林权纠纷处理;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科学技术服务,做好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七)水利管理站
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库塘坝综合治理、沟渠政治、农村安全饮水、水资源管理、小流域治理及水土保持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涉水事物的监督与管理。
(八)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宣传教育;负责卫生和计生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农村卫生等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负责辖区内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信息统计;负责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工作;负责对村级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的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九)民政所和劳动保障站
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负责民政优抚、社会救助、慈善、残疾人等社会工作;承担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国土规划建设管理所
负责国土、规划、城建等工作。
(十一)安监站
负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根据委托权限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十二)综合文化站
负责乡村文化宣传和文化、旅游事业建设、农村广播影视管理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乡镇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和文物市场。
(十三)司法所
1、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2、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十四)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认真执行新农合的有关政策,负责新农合具体业务工作,如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农民参合资金的收缴、参合信息的管理、新农合费用报销的审核、日常事务的管理、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小河街64号
2、联系电话:694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