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昭通市交办第九批群众投诉举报生态环境问题11件,现将办理情况进行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
昭通市迎接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附件
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
(第九批 2023年6月20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1 | D53060020230620001 | 昭阳区旧圃镇后海村小梨园,旗滨玻璃厂项目建设过程中扬尘较多,覆盖在周围农作物和果树上,影响作物生长;罐车出厂时未清洗,泥浆洒落路面,影响环境卫生。 | 昭阳区 | 大气(扬尘) | 1.现场核实,该公司场地土石方平整施工场地处于风口,部分场地洒水降尘不及时,存在施工扬尘。 2.现场核实,周边农作物和果树叶子有少许灰尘,但长势良好,未见扬尘影响作物生长情况。 3.项目施工方未在出口处建设洗车池,施工车辆未经冲洗便出入施工工地,加之项目红线内的厂区道路、进场道路均在建设中,施工车辆进出场地需经过村道,确有部分车辆泥浆洒落路面。
| 部分属实 | 1.已对泥浆洒落的路面进行清扫、冲洗,并常态化保持,“罐车出厂时未清洗,泥浆洒落路面,影响环境卫生”问题已整改。已在项目建设范围内投入洒水车6台,增加洒水频次,每天不间断洒水降尘,并对施工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临时冲洗等措施。 2.督促于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连接线和进场道路级配碎石铺设工程,于2023年7月21日前完成项目范围内道路级配碎石铺设工程;同时,于2023年6月22日动工建设配套洗车池3个,15天内投入使用。 3.强化日常管理,在项目范围内,对泥土堆放、局部偏坡等区域采取临时覆盖的方式降尘。 | 未办结 | |
2 | D53060020230620002 | 水富市太平镇盐井村3公里长10亩左右集体林被城投公司砍后用于修建采矿公路,没有赔偿,核实手续是否齐全。 | 水富市 | 生态破坏 | 1.经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修建3公里公路为太平镇盐井村冷水玄武岩地质勘查项目的工作进场道路,不属于采矿道路,2022年7月15日经水富市人民政府水政复〔2022〕22号文批复同意。项目经水富市行政审批局水行政许〔2023〕4号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临时占用林地1.4123公顷(21.1845亩),同时依法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2.2023年6月21日,太平镇政府决定先兑现权属无争议(林木所有权为个人的,共21户)的青苗补偿,当日已将补偿发放表送农村信用社兑现到个人账户。林木所有权存在争议补偿费,需要4组与5组林地纠纷调解达成协议后,再兑现给相应权利人。 | 部分属实 | 7月13日前完成盐井村4组与5组集体林地纠纷调解,并完成补偿兑现。
| 未办结 | |
3 | D53060020230620003 | 群众反映巧家县在申领排污许可证过程中有困难,请求帮助解决。 | 巧家县 | 其他 | 1.排污许可证系统申报过程专业性较强,大部分排污单位无法自行填报完成,在自行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填报过程中存在沟通、协调不充分问题,导致排污许可证申报出现被延误情况。 2.排污单位自行委托的部分第三方技术机构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申报流程不熟悉,在排污许可申报过程中,因要件不齐、填报不规范等情况被要求补正退件,导致排污单位误认为申领许可证困难。 | 部分属实 | 1.昭通市生态环境及时对提交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排污单位进行梳理,截至2023年6月24日,巧家县共有55家企事业单位向市生态环境局申领排污许可证,已全部办结发证。 2.2023年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及时组织召开了排污许可帮扶座谈会,并现场发放问卷调查,充分征求企业在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现场了解核实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不存在排污许可证办理困难问题。 | 已办结 | |
4 | D53060020230620004 | 昭阳区靖安镇百米大桥附近景辉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时噪声大,影响孩子学习;生产中产生的废泥浆、废机油去向不明。 | 昭阳区 | 噪声、固废 | 1.现场调查核实时,该公司电杆生产线未生产,航吊未进行装车作业。2台离心机和航吊运行时会产生噪声。 2.经核实,电杆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混凝土废料,该公司与当地村民马某签订有处置协议(用于靖安新区修路时基坑回填)。2023年6月7日,已委托处置10方废料。电杆生产脱模使用脱模油,生产车间内存放有2个半桶(容积200L)脱模油,未发现厂区存放有废机油。公司1辆运输车和1台铲车,一年保养1至2次,在昭阳区靖安镇集镇上的修理厂进行保养。 | 部分属实 | 1.已责令该公司严格控制航吊吊装电杆作业时段,禁止夜间作业和午休期间作业,减小噪声对周边居民的环境影响。 2.该公司对设备已采取减震措施,对厂房使用彩钢瓦三面封闭、四周设置围墙等措施。
| 已办结 | |
5 | D53060020230620005 | 昭阳区悦湖公馆居民反映:1.乌蒙水乡公园广场舞噪声大;2.左岸印象商业街酒吧半夜还在营业噪声大,影响居民休息,希望环保部门对噪声进行监测。 | 昭阳区 | 噪声 | 1.2023年6月21日,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现场核实,在乌蒙水乡公园广场约有二十人跳广场舞,确有噪声大现象。6月22日晚,已对乌蒙水乡公园跳广场时的音乐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44分贝,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 2.2023年6月21日,现场核实,吾悦广场商场外围有7家酒吧,7家酒吧均有音乐声,其中3家有客人喧哗声,已于2023年6月19日22点至6月20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7家酒吧均未超过噪声排放标准。2023年6月22日晚,对左岸印象商业街酒吧营业时直线距离最近的住宅楼(悦湖公馆13栋)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值:卧室36.4分贝,客厅36.2分贝,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 | 属实 | 1.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乌蒙水乡公园加强巡查检查,督促跳广场舞人员控制声量,禁止21:00后再跳广场舞。对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减少噪声污染。 2.对左岸印象商业街7家酒吧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强化日常管理,控制酒吧音乐音量,同时在店内张贴“禁止喧哗”温馨提示,出现店内客人大声喧哗、吵闹等行为及时劝导。避免噪声扰民现象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
6 | D53060020230620006 | 昭阳区北闸街道宇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时恶臭明显,浓烟大。 | 昭阳区 | 大气 | 1.该公司生产过程中裂解废气经碱式喷淋脱硫除尘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6米高烟囱排放。排放气体中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甲苯、二甲苯等物质具有气味。 2.经查阅,2023年1月、2月、3月、4月该公司自行检测报告显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的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3.2023年6月12日,已在该公司厂界上风向设置采样参照点1个,下风向设置采样监控点3个,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化氢、臭气浓度采样检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均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排放要求。2023年5月份未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 | 属实 | 2023年5月该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
| 未办结 | |
7 | D53060020230620007 | 昭阳区北闸街道新田18组,宇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时恶臭明显,浓烟大。 | 昭阳区 | 大气 | 1.该公司生产过程中裂解废气经碱式喷淋脱硫除尘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6米高烟囱排放。排放气体中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甲苯、二甲苯等物质具有气味。 2.经查阅,2023年1月、2月、3月、4月该公司自行检测报告显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的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3.2023年6月12日,已在该公司厂界上风向设置采样参照点1个,下风向设置采样监控点3个,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化氢、臭气浓度采样检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均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排放要求。2023年5月份未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 | 属实 | 2023年5月该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
| 未办结 | |
8 | D53060020230620008 | 昭阳区北闸街道新田18组宇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时恶臭明显,浓烟大;生产废水从厂后方沟渠外排至村庄。 | 昭阳区 | 水、大气 | 1.该公司生产过程中裂解废气经碱式喷淋脱硫除尘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6米高烟囱排放。排放气体中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甲苯、二甲苯等物质具有气味。 2.经查阅,2023年1月、2月、3月、4月该公司自行检测报告显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的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3.2023年6月12日,已在该公司厂界上风向设置采样参照点1个,下风向设置采样监控点3个,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化氢、臭气浓度采样检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均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排放要求。2023年5月份未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 4.2023年6月12日,现场检查发现冷却塔循环水池中的冷却水溢满流至厂外山洪沟,未见流入村庄迹象。经对新田村18组和19组地下水井及厂外山洪沟的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地下水井水质均达到《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T3020-1993)一级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Ⅰ类标准。 | 属实 | 1.昭通市宇龙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1)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2023年5月份挥发性有机物自行监测;(2)冷却塔循环水池中的冷却水溢满流至山体沟渠,与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不一致。以上问题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 2.督促企业对生产车间破损地方进行维修,生产车间加装集气罩等设施,有效解决烟尘外溢,减小噪声和臭味干扰群众。 3.对冷却水收集池进行改建,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保护生态环境。
| 未办结 | |
9 | D53060020230620009 |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村委会200米左右,存在非法开采河砂行为,持续多年。举报人称有检查时在河堤砂石堆放处采取插树苗等方式敷衍整改,要求由上级部门办理。 | 巧家县 | 生态破坏 | 现场调查,未发现存在非法开采河砂的行为,但是存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加工砂石料行为。在砂石料堆放处插树苗情况属实,大寨镇人民政府曾下达书面通知责令停止非法加工砂石料行为,要求恢复土地原状,业主就在堆砂场周围种植了部分树木,由于巧家天气干燥,降雨量少导致树苗成活率不高。 | 部分属实 | 要求业主立即停止砂石料加工行为,及时将生产加工砂石料设备拆除,对已生产的砂石料、原料进行清理、平整,在7月10日前完成覆土复绿。 | 阶段性办结 | |
10 | D53060020230620010 | 彝良县龙街乡内武村大河边组村民反映:当地存在占用河道修建鱼塘情况,导致河流改道,造成下游农田流失。已向相关部门举报过,未得到解决。 | 彝良县 | 生态破坏 | 1.经核实,“占用河道修建鱼塘”实为彝良县龙街乡内武村片区开发工程,已取得彝良县发改局的批复,新建河堤191.78米,硬化道路2公里,鱼塘6亩,引水管道2.4公里。2021年4月进行了备案。 2.根据星球地图卫星图(GS〔2022〕3995号)图幅显示,该河段河流水面与现状河流走向一致,没有改变河道走向。又经现场核实测量,鱼塘上游河面宽度28米、中游河面宽度28米、下游河面宽度30米,维持了原有河面状况,未因鱼塘建设导致河道变窄改道。鱼塘下游有5户农户的耕地约3亩,未因鱼塘建设导致农户耕地数量减少,未造成下游农田流失。 3.2021年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问题,投诉人反映:“昭通市彝良县龙街乡内武村委会用扶贫资金占用大河边组河道、农田修建鱼塘,占地约40亩,弃土直排河内,导致河流改道淹没岸边农田”。该信访举报问题已于2021年8月完成整改并经县级自查自验,于2021年12月通过市级验收销号。 | 不属实 | 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及运营管理,加强巡河巡查,避免对周边群众造成不良影响。
| 已办结 | |
11 | D53060020230620011 | 昭阳区洒渔镇大桥村小桥边22社,陈某、崔某两家在村子中买卖狗(卖狗肉),共计约200只。狗叫声特别扰民,环境脏乱,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 昭阳区 | 噪声 | 1.经现场核实,在大桥村小桥边自然村曾有2户农户养殖犬类,23组村民陈某在2021年7月已停止养殖犬类,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养殖痕迹、屠宰工具、屠宰场所及卖狗肉的情况;21组村民崔某现养有宠物犬31只,现场未发现屠宰工具、屠宰场所及卖狗肉的情况。 2.经现场核实,21组村民崔某养犬场所周边卫生环境较差,所养犬类受到惊扰就会发出叫声,声音尖锐,距离较远的位置都能听到,很容易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 部分属实 | 1.崔某已将所养殖宠物犬赠送亲友,现养殖场已无犬类。 2.崔某已对养殖场地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打扫,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