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津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就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盐津县人民政府
  • 734298571/2022-01931
  • 2022-07-13 14:29

2022年3月31日,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盐津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就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以下

简称《方案》),为更好发挥《方案》作用,确保项目内容得以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就业帮扶,现对《方案》解读

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各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健全完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增强脱贫稳定性,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项目规模

转移就业。计划实施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劳动力、严重困难户家庭劳动力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9000人;计划实施就业创业服务补贴6000人;计划动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3300人;计划实施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计划实施返乡创业农民工一次性奖补。

(二)技能培训。计划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3000人以上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1补贴对象。省外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脱贫户家庭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劳动力、严重困难户家庭劳动力

2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3申报资料。务工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申报程序。

申请。务工满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劳动力、严重困难户家庭劳动力本人或直系亲属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交补助申报资料。

初核。村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提交乡镇复审。

复核。乡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将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人员花名册、申报资料报县人社局。

审定。县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定后,对符合条件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拨付。由县人社局、财政局按照申报人员花名册将资金划拨至乡镇,乡镇按规定将补助资金兑付到务工人员银行账户。

5.资金渠道。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需资金900万元。

(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1.补贴对象。对组织脱贫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村委会、劳务专业合作社。

2.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3.申报资料。组织化输出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人员名单、务工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程序。

申请和初审。村委会、劳务专业合作社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由乡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盖章确认,并在乡镇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料报县人社局复核

复核和拨付。县人社局对申请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乡镇,乡镇根据有组织输出脱贫劳动力人数,将资金兑现给村委会(劳务经纪人)、劳务专业合作社

5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

1安置对象安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中的一有两无(有劳动力、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家庭劳动力或半弱劳动力,原则一户一岗。

2岗位数量。动态开发3300个,其中脱贫户2700个,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600个。

3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补贴。

4. 资金渠道。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

(四)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

1奖补对象。吸纳5人及以上脱贫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的就业就业扶贫车。

2. 奖补标准。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按其发工资额(最低工资标准及以上)的15%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奖补。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吸纳同一脱贫劳动力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3.申报资料。贫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工资发放银行凭证吸纳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银行账户。

4申报程序

申请。就业扶贫车间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由乡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审核。由乡镇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县人社局进行审核;

拨付。审核通过的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规定将奖补资金划拨至经营主体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

4.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五)返乡创业农民工一次性奖补

1奖补对象。返乡农民工创办经营实体、发展3+N种养殖业,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月均营业额达2万元以上或吸纳就业2人及以上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奖补。

2奖补标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

3.申报资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创业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月均2万元以上的营业、销售收入流水凭证或吸纳2人及以上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工资发放凭证。

4申报程序。

申请。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向户籍所在乡镇提出申请。

审核。由乡镇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实地考察核验;初审合格后将相关资料报县人社局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须公示5个工作日。

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4. 资金渠道。就业补助资金

(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1. 培训对象。有培训意愿、就业意愿、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力。

2. 补贴标准。按照《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标准目录补贴标准》,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培训合格后据实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免费培训。

3. 资金渠道。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金。预计需资金480万元,其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金320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



盐津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就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http://www.ztyj.gov.cn/pub/description/35177.html